从2014年4月1日起,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将全面停止木材的商业性采伐。这是记者从13日在哈尔滨市召开的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伐试点部署会议上获悉的。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出席会议。
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伐试点部署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张锐 摄
会议现场。张锐 摄
为加快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的恢复和培育,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4月1日起,我省森工集团要全面停止木材的商业性采伐,且下属各林业局第一季度的采伐量、出材量不得超过2014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70%,对超出70%的伐区设计和采伐申请,将一律不得审批和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严格审核伐区设计质量,对不合格的伐区设计一律不得审批发证,不得补充申报,其所涉及的采伐量、出材量要从70%的木材生产计划中予以扣减。同时,通知还对伐区设计审批管理、伐区采伐作业监管、木材运输销售监管、森林抚育经营管理,以及违法违规采伐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黑龙江森工林区是全国最大的国有林区,实施天保工程以来,特别是天保工程二期启动以来,林区木材产量已在2013年由410万立方米调减到89.4万立方米,整个林区积极调整结构,发展八大产业。天保工程二期和林区转型所带来的变化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奠定了基础。
省森工总局局长魏殿生表示,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通知的要求,到4月1日,在全森工林区停止一切商业性采伐。为防止发生最后疯狂采伐,目前已制定了冬季森林资源管理大检查工作方案,并从林政、监督和森林公安等部门抽调人手,组成了9个检查组深入各林业局作业现场,跟踪督查,死看死守,严厉打击破坏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处罚试点期间的违纪违规行为。
魏殿生还表示,全面停伐涉及全局利益,涉及职工群众福祉,因此要依靠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通过加强营林保护工作,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和替代产业,以此转移因停伐而造成的剩余生产力,切实解决好职工二次就业和增加收益问题。同时,加紧研究探索全面停伐以后,林区职能转变和经营管理方式改革问题,把改革与停伐结合起来,借机加速林区体制机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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