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越来越多的经济体要求木材合法出口的规定,巴布亚新几内亚采取相应措施来审视目前的供应链,并正在一些国际组织的支持下,研究建立木材合法性认证系统,以保障出口木材的合法性。巴新在保障木材合法性方面的做法,可供读者借鉴。
木材合法性认证系统包括可追溯性、合法性和透明度。
重视木材出口监控
合作开展原木追踪项目
巴新林业局于1994年聘请SGS公司对原木出口进行监控,提供原木来源合法性检验、木材追踪和产销监控服务。巴新林业局市场营销部负责原木及木制品出口的审批。在巴新,想要获得出口证书需要经过以下手续:拥有采伐许可证;出口商要为每种树种申请价格审批;林业局检查提交的出口量是否符合项目的出口定额;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林业局检验并颁发出口许可证后,贸易与工业局才能为每批货物发放不同的出口证。
所有的木材加工商都必须将SGS的条码标签附在原木上,出口商需要把原木条码标签及出口资料提供给SGS公司,SGS公司负责检验树种和测量尺寸,并使用赫尔热塔(音译)数据库及个人数码助理/扫描器,记录采伐区信息,在SGS发表验证声明之后,林业局和海关才会发放出口许可证。
SGS业务行动中心会收集和分析采伐区的全面资料,出口商把商业发票、提单、信用证、出口许可证等文件发给SGS。SGS每月向中央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税务局等提供详细的林业市场报告,并将林业治理问题报告给林业局和财政部。
目前,巴新林业局已收到国际热带木材组织的基金,准备开展以下两个项目:发展合法/守法性标准及鼓励林业经营企业家遵守道德准则;发展原木追踪的试行项目(从采伐到出口),包括统一原木产销链、加工厂及出口记录的信息系统,以便对原木进行追踪。
针对复杂林权
制定相应管理规定
巴新森林总面积287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0%。其中,用材林面积1500万公顷,已获得政府特许采伐权的森林面积为1200万公顷,已拥有采伐证的森林面积为1000万公顷,年允许采伐量为800万立方米。人工林面积只有6万公顷。
1992年,巴新颁布《森林法》,成立了新的巴新林业局,并设立了国家林业董事会以及各省份委员会。林业局由国家林业董事会管理。国家林业董事会由民间组织、私营业主、妇女、专业森林协会以及政府的各方利益代表组成,具有较高的透明度。
巴新森林资源丰富,但林权复杂,97%的林地属私人拥有,国有林仅占3%。要实现可持续森林经营管理,必须实行林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需要和不同的土地拥有者进行谈判。要获得林地采伐权,首先要对林地的归属进行确认,之后由林业局进行统一规划,在完成发展方式的研究、项目公示、项目建议和谈判之后,才能与林地所有者签订林业管理协议,期限为50年。另外,还要向环保部门提交林地的环境分析、环境评价方案及环境影响评估,林业工作方案批准后,才能获得最终的采伐权。所有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
严格采伐权管理
保证采伐合法性
巴新政府根据《森林法》购买立木采伐权,然后将采伐许可证发放给承租人。根据有关规定,每一个砍伐周期为35年,只有胸径50厘米以上的树木才能砍伐。这样就从源头确定了林木采伐的合法性。
根据巴新《森林法》,立木采伐权可通过3种形式获得:木材许可证,适用于较大规模的项目,由政府签发;木材管理证,可直接向部落村社购买采伐权,只能用于年产5000立方米以下的小规模开发,林务官审批,政府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由政府规划部门出具许可证,针对的是大规模林地面积。根据《森林法》,私有林主可与开发者直接协商开发森林,但任何协议生效前必须经林业局长同意。
巴新中央政府、省政府和各级林业局在国家林业计划制订过程中,均有发言权和决策权。《森林法》规定,森林资源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林业计划进行管理,主要包括国家林业发展方针、规划及年度采伐限额。林业发展规划为期5年,明确了林业开发活动。各省的年度采伐限额由国家林业董事会本着森林资源永续利用的原则制定,对可生产性森林,在一个省的范围内,采伐量原则上不超过生长量。
鼓励加工业
加工品出口实行零关税
巴新木材工业由外国投资者垄断,本国企业仅占很小的份额,且多为小型锯材厂。目前,巴新仅有20家锯材厂、1家木片厂、2家胶合板厂、5家家具厂。在锯材厂中,大中型企业多为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日本等外国投资企业。马来西亚常青集团是在巴新的最大外国林业公司。森林工业解决了巴新8000人的就业问题。
巴新政府为促进本国的木材加工业,对原木出口实行20%的出口关税,对加工后的木材实行零关税。但是,巴新木材加工业仍处在以锯材为主的初级产品加工阶段,并存在严重的资源浪费问题。2010年,巴新原木出口总量为299.9万立方米,其中86%出口中国、10%出口印度、3%出口日本。
(中国木材网·新闻信息中心)
本文关键字:非洲 木材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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