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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83家林业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12-06-29 08:07:00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点击:4161 次  字号【
     

        本报讯 记者林萍报道 “下脚料”成了“香饽饽”。近日,福建省经贸委印发通知,确认福建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等84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其中83家为林业企业,这些企业将按规定享受有关减免(退)税政策。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对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或产品进行认定。一经认定的工艺、技术和产品,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运行等优惠政策。


    (中国木材网 责任编辑:黄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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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关键字:福建 企业 免税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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