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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木材检验标准(六)

      时间:2012-05-10 09:43:00  来源:国家林业局  点击:3198 次  字号【

        (2)复弯

      评等规则:

      ①弯曲度不超过0.5%者,为一等材。
      ②弯曲度为0.5%-0.75%者,为二等村或三等材。
      ③弯曲度超过0.75%者,为等外材。
      ④有心腐的原木,弯曲度不应超过一等材的标准,即弯曲度不超过0.5%。
      ⑤有肥大根干和树腿的原木,检量弯曲应从距大头1m处量起。
      ⑥复弯的弯曲度为原木的所有拱高与内曲水平之比的数值中的最大者。

      6.凹兜

      评等规则:

      ①检量深度不超过大头断面直径的l/5者,为一等材。
      ②检量深度超过大头断面直径的1/5者,为二等材或三等材。
      ③凹兜深度是指凹兜断面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之差的l/2。
      ④凹兜等内材允许存在,一般不作为主要缺陷考虑。

      7.纤维偏斜


      评等规则:

      ①纹理斜度不大于小头断面直径的1/3者,为一等材。
      ②纹理斜度为小头断面直径的1/3-1/2者,为二等材。
      ③纹理斜度大于小头断面直径的1/2者,为三等材。
      ④纤维偏斜等内材允许存在,一般不作为主要缺陷考虑。

      8.双心和岔节
      

        评等规则:

        ①一、二等材上均不允许有双心和岔节存在。
      ②三等材双心和岔节允许存在,一般不作为主要缺陷考虑。


    (中国木材网 责任编辑:黄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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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关键字:进口木材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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