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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地板行业遭遇美337条款

      时间:2005-08-04 00:00:00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点击:956 次  字号【
      本报讯(记者文雅实习生张璇) 记者昨日获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正式对中国公司强化木地板产品侵权案开始“337条款”立案调查。此次调查所涉及的产品带有边缘连结结构的地板扣件。该涉案产品被认为侵犯了地板锁扣的知识产权。   据悉,被圈定在“337锁扣专利调查”内的中国企业包括菲林格尔(上海)、上海强人、大自然等,这17家中国木地板企业产量超过中国市场60%的比例。美国公司开出了每家地板企业征收10万到12万美元的一次性专利使用费,另外还要对售出的地板每平方米征收0.65元的成本费用。   反倾销在征收惩罚性关税后企业还能出口;而“337条款”就是阻止企业出口。一旦诉方的专利有效,中国方面败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普遍排除令和永久禁止令,我国复合木地板将永远退出美国市场。   据了解,由于诉讼涉及费用高达几百万美元,企业都在核算是不是值得出这笔钱。不过,几家出口额比较大的企业已经确定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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