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特大水灾之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全面停止长江黄河流域上中游的天然林采伐,森工企业转向营林管护”的精神,国家林业局编制了《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国务院先后两次召开总理办公会对方案进行审议,2000年10月批准了实施方案,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正式启动。
重庆市是我国“天保工程”全覆盖的三个省市之一。从1998年“天保工程”试点启动开始,重庆市全面停止商品木材采伐,进入全面保护森林资源的新阶段。
此举有效控制了资源消耗,森林实现快速增长。全市1997年采伐限额为310万立方米,2000年减少到65万立方米。几年来关闭林区内木材加工厂(点)900多家,取缔木材交易场所38个。全市累计减少森林蓄积消耗1250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由“天保工程”实施前的7446万立方米,增加到现在的1.2亿立方米,增长61%。“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加快了森林面积的增长,全市森林面积由2593万亩,增加到3950万亩,增长52%,森林覆盖率由20.98%提高到32%,净增近11个百分点。
近年来,重庆率先在“天保工程”区实行森林分类经营:改革区分出禁伐区、限伐区和商品林经营区,三者比例大致为3∶4∶3。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将严管严护,不得实施以经济效益为目的的采伐,以突出生态功能。地方公益林允许林主按规定开展抚育间伐和更新采伐,以实现可持续利用。商品林予以放开,流向市场,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以突出经济功能。(本报记者 田文生根据相关政府网站内容整理)
(中国木材网 责任编辑:徐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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