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林业厅出台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
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造成严重破坏,最大限度地减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生物事件应急预案》正式出台并下发各地执行。
该《预案》适用于新疆境内发生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除国家林业局发布的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外,当发生二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即:从外省(区、市)传入而在我区现已发生区域以外新发生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事件和非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导致山区天然林、河谷次生林、平原人工林叶部受害连片成灾15万亩以上或枝干受害连片成灾1.5万亩以上、平原天然林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150万亩以上或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15万亩以上以及荒漠林鼠(兔)害连片成灾面积200万亩以上时应立即启动自治区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明确了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要求各地(州、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并落实相关责任。根据该《预案》规定,发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祸疑似情况时,由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至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林业厅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专家组赴发生地调查鉴定并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确认和评估,于3个工作日内报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经自治区林业厅确认为二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按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中国木材网 责任编辑: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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