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来,围场县已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167万亩,其中完成国家重点项目造林155万亩,其它项目造林12万亩,每年建设规模30万亩左右。该县始终将保护建设成果放到与培育资源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坚持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一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林业发展。该县从抓农业结构调整入手,积极引导项目区农民转变广种薄收的传统种植习惯,将低产坡地退下来发展林果业,剩下的平地集中发展马铃薯、胡萝卜、蔬菜等高效农作物,通过提升集约化经营水平。并且以落实国家封山禁牧政策为契机,逐步改变农民散撒放牧的传统畜牧业经营模式,实行舍饲养殖,促使畜牧业向现代化经营方式转变。与此同时,政府积极引导退耕后的富余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和劳务输出,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已达到6万余人,比七年前增加一倍多,近年来,群众年人均增收近千元,确保农民退耕后收入不减,生活水平不降,保证“栽”得上,“稳”得住,不反弹,巩固了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二是构建护林网络,促责任落实。近年来,该县依托公益林保护项目,在全县发展专职护林员320名,乡镇兼职护林员2200名,312个村级护林队发展护林员4100名,已形成县、乡、村一体化的护林网络。在此基础上,将造林小班的管护责任逐一落实到护林员,做到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推进到哪里,管护网络就延伸到哪里。特别是在项目规划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荒山承包经营管理意见》,对荒山采取分户承包、联户承包、拍卖、划拨等不同形式落实管理机制,不落实机制的地块坚决不予规划项目造林,保障造林地块“责、权、利”的统一,有效激发了群众经营管护林木的积极性。
三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促成效巩固。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和林政执法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牲畜破坏林木、滥砍乱伐等违法行为。对林木造成破坏的,限期补植或重造,所需苗木由造林单位或个人承担,极大地增强了造林单位和个人自我管理、自我保护的责任感。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对全县七个基层林业工作站实施了执法委托,发挥基层单位的一线作用,重点保护新造林建设成果,收到了较好效果。
(中国木材网 责任编辑:徐晓)
本文关键字:
相关木业资讯:
- • 广东省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范围
- • 广东省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范围
- • 新森林法规定采伐非林地上的一般林木不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 • 国务院台办等部门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
- •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涉林内容
- • 中国林长制新政速览
-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降低木材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 •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正式实施
- • 《通知》: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 • 《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7月1日起施行
- • CITES发布有关黄檀属和鼓琴木属(古夷苏木属)贸易限制条件方面研究的通知
- • 2020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 • 人造板制造年产20万立方米及以上必须办理国家排污许可证
- • 我国木材盗伐的法律责任
- • 近年来人造板行业的政策及热点
- • 家具行业要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